獨資、合夥事業負責人可透過網路申報軟體以信用卡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款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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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合夥事業負責人可透過網路申報軟體以信用卡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款

(圖/翻攝自高雄國稅局官網)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繳稅軟體已於4月15日公布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提供申報單位下載使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本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軟體提供獨資、合夥事業組織運用負責人本人持有已參加信用卡繳稅之發卡機構所核發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線上繳納稅款(註),提供更多元的繳稅管道,請民眾多加運用。【#141】

註:信用卡發卡機構可對持卡人酌收服務費,納稅義務人應自行向發卡機構洽詢服務費之收取標準。

 

公告時間:2017-04-20
文章來源:https://www.ntbk.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934/671951535496466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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