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網路)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表示,文創產業尤其是本國影視音內容不僅是一國軟實力,亦事關文化話語權,更能創造就業機會;為提振本國節目產製動能,並因應數位匯流新媒體跨螢環境之迅速發展與變化,NCC與文化部從去年即關注此一議題,NCC制訂境內及無線電視黃金時段本國節目播出及新播比率,督促業者製播優質內容節目,以打開本國節目之市場通路,並鼓勵跨傳輸平台與跨螢之內容產製合作,也透過文化會報期文化部能投注資源協助製播以提升節目質量,共同支持我國影視音產業之發展。
就部分媒體指稱前瞻基礎建設是為打造新媒體平臺並違反黨政軍條款等語,經NCC向文化部查證,該所謂新媒體計畫係為提振我國內容產製,數位匯流時代,新興媒體及跨螢發展與融合相當快速,本國影視音作品應透過不同平台行銷露出,才能發揮綜效,該計畫的預算主要係用於節目產製以提升內容力,因應節目亦能在不同平台上播出,重點在扶植跨平台內容產製,媒體解讀容有誤解特此說明,並不涉及廣電媒體營運,更與黨政軍條款無涉。
NCC也再次強調,希望各界能正視影視音產業現況,NCC願與各界共同努力,為健全影視音產業發展,再創我國影視軟實力另一高峰,並維護消費者選擇優質內容與服務的權利。
連絡人:專門委員 陳金霜
電 話:(02)3343-8505
行動電話:0975-713-668
公告時間:2017-05-15
文章來源: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sn_f=3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