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國大陸律師資格 執業範圍擴大11倍

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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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中國大陸律師資格 執業範圍擴大11倍

 

日前,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應詢介紹,中國大陸司法部發布第136號部令和第176號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取得中國大陸律師職業資格並獲得律師執業證書的臺灣居民在中國大陸執業,可代理涉臺民事案件的範圍將擴大至五大類237項。

 

臺籍律師在中國大陸執業範圍的擴大,在兩岸律師行業內引起了高度關注,在廈的臺籍律師紛紛表示,這法律相關專業的臺灣青年有更多到中國大陸就業、創業的機會。

 

吸引臺籍律師 登陸發展

 

今年9月份,臺籍律師楊軒廷在廈門取得了中國大陸的律師執業證,開設楊軒延兩岸律師事務所,分別在臺北、金門、廈門設點。得知法律放寬了臺籍律師的執業範圍之後,楊軒廷倍感興奮。「此次臺籍律師在中國大陸的執業範圍從原有的20項擴大到237項,擴大了11倍以上,這對在中國大陸就業的臺籍律師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實惠,也增加了臺灣青年到中國大陸就業的機會。」在楊軒延看來,這將進一步擴大臺籍律師在中國大陸的發展空間,促進兩岸律師界人士的交流與合作。

 

來自臺北的林瀚智早在2010年就取得了中國大陸的律師執業證,他於2012年正式在廈門開展業務。

 

林瀚智表示,中國大陸司法部這幾年陸續出臺擴大法律服務、對臺開放的諸多政策,包括擴大臺灣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大陸設立代表處的地域範圍方面等,兩岸律師界的交流不斷擴大。「過去臺籍律師大多只能處理兩岸婚姻、繼承訴訟等項目,因此容易流失一些客戶。」林瀚智說,臺籍律師的執業範圍擴大之後,他們可以涉及涉臺合約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等相關民事訴訟,增加更多可以執業的機會。在林瀚智看來,臺籍律師執業範圍的擴大不僅對已在中國大陸執業的臺灣律師有益,也將進一步吸引更多年輕的臺灣律師赴中國大陸發展。

 

為臺灣人提供更多法律援助

 

中國大陸擴大臺籍律師的執業範圍不僅能夠吸引臺灣律師界的青年到中國大陸就業、創業,也為已經在中國大陸的臺商、臺灣人們提供了更多法律保障。

 

「現在兩岸民眾對於法律服務的需求不斷上升。」臺籍律師蔡文彬說,在中國大陸的臺商數量十分龐大,由於兩岸的習慣不同,他們更願意請臺籍律師幫助解決法律方面的問題,臺籍律師也能夠為臺商提供更加細緻的服務,因此臺籍律師的執業範圍擴大對他們來說也更加便利。

 

2010年,中國大陸允許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市設立代表處,蔡文彬的律師事務所成為最早落戶廈門並接待客戶的臺灣律師事務所之一。蔡文彬說:「我的客戶不僅僅局限於在廈門發展的臺商,上海等地的臺商也會將業務委託給我」。

 

林瀚智也表示執業範圍擴大之後,臺商會更願意委託臺籍律師處理他們在中國大陸的法律事務。「業務範圍的擴大,也有利於兩岸律師界的交流。」林瀚智說,業務上的交流能夠促進兩岸同胞在情感上以及文化上產生更多的認同感。

 

兩岸民眾急需擴大法律服務

 

近日中國大陸司法部發布《關於修改〈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的決定》擴大了臺籍律師在中國大陸的執業範圍,範圍擴大是在2008年已開放的涉臺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臺合同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以及與上述案件相關的適用特殊程式案件。

 

隨著兩岸經貿合作不斷深化、人員往來愈加頻繁,兩岸民眾對法律服務需求不斷上升。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在中國大陸取得法律執業資格,已經成為很多臺灣居民和法律界人士的迫切願望。

 

中國大陸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原司長杜春曾表示,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兩岸律師界交流合作已經從律師個人小範圍的交往交流,發展到兩岸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之間全方位的交流與合作。

 

據司法部相關資料顯示,截至2015年,共有4,295名臺灣居民報名,293人通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其中有近百名臺灣人已獲准在中國大陸從事律師職業。據悉,通過司法考試的臺灣居民主要為律師、法律學生和來自臺灣地區法院的人員。

 

 

兩岸律師界交流大事記

2008年/

中國大陸正式對臺灣居民開放國家司法考試。同期頒布《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執業管理辦法》,明確自2009年1月1日起,臺灣居民獲准在中國大陸律師事務所執業,可以擔任法律顧問、代理、諮詢、代數等方式從事中國大陸非訴訟法律事務,也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方式從事涉臺婚姻、繼承的訴訟法律事務。

2010年/

中國大陸司法部又確定允許臺灣報考人員在臺北市提交相關材料,報名考試,進一步便利和服務臺灣居民報名參加中國大陸國家司法考試,減少臺灣報考人員報考往返次數和費用。

2010年9月/

中國大陸司法部發布通知,允許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設立代表機構,為兩岸居民法務需求提供便利。

2014年7月/

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專案等事項的決定》,將臺籍律師事務所駐中國大陸代表機構派駐代表執業許可下放至省級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門。鑒於此,臺灣居民通過司法考試後,辦理行政手續無須每次前往北京,辦理手續更加便利。

2017年7月/

中國大陸司法部明確,臺灣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大陸設立代表處的地域範圍由原來開放的福州、廈門擴大到福建省全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同時,已經在中國大陸設立代表機構滿3年的臺灣律師事務所,其代表機構在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可以與中國大陸律師事務所聯營。

2017年11月/

臺灣律師在中國大陸的執業範圍進一步擴大,在原有基礎上開放範圍拓寬至五大類237種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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