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井水製成冰 早餐.飲料店中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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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7

供應井水製成冰 早餐.飲料店中鏢
(圖/取自網路)

 

園市龜山區一家地下工廠,涉嫌利用井水製作食用冰塊長達7年,每天製冰量達1200公斤!桃園市龜山區義興製冰有限公司未領有工廠登記證,卻利用井水製作食用冰塊已有7年,保守估計民眾吃下3024公噸的井水冰塊,包括非連鎖早餐店及手搖飲料店都中鏢,衛生局勒令停業。

 

夏季剛過,國人食用冰品的頻率稍減,桃園市食安稽查大隊與經濟發展局、環境保護局接獲檢舉,於3日查獲義興製冰有限公司未領有工廠登記證卻取用井水製作冰塊逾7年,但製冰李姓業者大喊冤枉!

 

李姓業者表示,因為工廠沒有設立在工業區內,才被稽查單位鎖定,製冰事業近幾年都交由兒子全權負責,據他了解,並沒有如衛生單位說的抽取地下水,冰塊的水源全都用自來水,工廠擔心水源不乾淨還加裝過濾器,再製成冰塊販售,不過有無衛生檢驗證書?業者則支吾其詞,推說衛生單位都有協助檢驗。

 

供應井水製成冰 早餐.飲料店中鏢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衛生局表示,與食品直接接觸及清洗食品設備與用具的用水及冰塊,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但這家地下工廠完全不符合。雖然天氣轉涼,用冰量減低,但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務必重視食品製作的過程、環境衛生及工作人員的衛生習慣,否則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稽查人員現場採樣水質,經檢驗後,水質的大腸桿菌、生菌數及綠膿桿菌等數值均在標準值內,並無違法;但業者未依規定向環保局申請檢驗飲用水源水質,逕自將未檢驗的水做成食用冰塊販售,即使後端水質檢驗合格,因為仍有是否含有重金屬等項目未檢驗,同樣違法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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