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無薪假 勞動部訂定勞雇協商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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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面對無薪假 勞動部訂定勞雇協商注意事項

(圖/取自網路)

 

動部4日公布最新一期(104年12月31日)的無薪假統計,通報、實際實施人數再度攀升,實際實施人數4,756人,事業單位57家。數據指出,與前期(104年12月15日)之實施家數49家、通報人數4,382人、實際實施人數4,377人相較,前期事業單位中,此期有4家停止實施「無薪休假」,不過卻另外新增12家,目前累計數增加8家,通報人數增加379人,實際實施人數亦增加379人。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指出,這期多數事業單位的實施人數在50人以下,其中以一般製造業(不含電子業)26家較多,實施期間未超3個月,實施天數多為每月4至8天。勞動部強調,所謂的「無薪休假」並非雇主得以恣意實施之權利,而是事業單位受景氣影響必須減產、停工甚至關廠,為避免大量解僱勞工,使勞工生計受到重大影響,所勉強允許勞雇雙方在經由協議的前提下,減少工時並比例減少工資的一種措施。

 

面對無薪假 勞動部訂定勞雇協商注意事項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勞動部為強化監督事業單位,遏止無薪休假之濫用,特訂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明定實施無薪休假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對於按月計酬勞工,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

 

另外,為了協助勞工,勞動部表示,已啟動「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準備就業安定基金新台幣200億元,作為協助無薪休假勞工充電學習之用。一旦掌握無薪休假事業單位名單,勞動部就會主動聯繫提供協助,鼓勵在職勞工能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辦理訓練的課程或該企業申請辦理的課程,以持續發展及提升個人所需技能。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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