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無薪假 勞動部訂肥貓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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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5

 

控制無薪假 勞動部訂肥貓條款

(圖/取自網路)
 

氣吹寒風,出口大廠員工人人擔憂無薪假再起,害怕被迫放大假。因已連續兩個月放無薪假人數超過千人,勞動部將發布最新無薪假統計。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則提醒企業,若不得不實施「無薪假」,務必遵守3大原則,包含勞雇雙方同意、以3個月為限、不可低於基本工資;另訂「肥貓條款」,以確保勞工就業權益。

 

根據勞動部統計,自9月開始已經連續2個月突破千人,實施無薪假的廠商增至33家,包含面板大廠「華映」在內,都是因訂單銳減,而有3,000名員工將進行每星期1到2天的無薪假。勞動部官員說明,這波實施無薪假企業一半為電子業,預估這波無薪假最快須等到明年首季才有機會趨緩,主要須視景氣是否回穩而定。但已有不少傳統產業與科技大廠員工,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犧牲品。

 

控制無薪假 勞動部訂肥貓條款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提醒,企業實施無薪假須特別注意3大原則,其一為「須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雇主不得未經勞工同意逕自實施無薪假,並且還應填妥通報函、送至地方勞工局備查,如未依照規定辦理,將依違反法令處罰;其二,「實施期間以3個月為限」,一般實施無薪假的上限為3個月,若要延長必須再徵得勞工的同意,且一旦事業單位營運恢復正常或實施期間屆滿,就應立即恢復原有的勞動條件,給予正常的上下班薪資。

 

此外,「工資不可低於基本工資」,對於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即使休放無薪假,每月的工資依然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同時無薪假勞工還可另外兼差,減輕因薪資短少所造成的經濟壓力。林由敏指出,無薪假絕對不是「老闆說了算」,勞動部規範「有獲利的企業不准實施無薪假」,並訂有「肥貓條款」,要求企業應先縮減主管以上等人福利及分紅,若仍有必要才能進行協商實施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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