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災起因3高層早知防災未妥 被控業務過失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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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8

 

福島核災起因3高層早知防災未妥 被控業務過失殺人

(圖/取自網路)

 

 

本東京電力公司(東電)前董事長勝俁恆久,及兩名東電高層職員,因福島核事故,被控業務過失致人死傷罪,下週一將在東京地方法院提堂。2011年3月11日,東日本地區發生9級強震,災區內的福島核電廠也發生核爆炸,引發了嚴重的核洩漏事故。下月,福島核災將滿5週年。

 

受害的福島居民一直認為,這是東電的過失。相隔多年後,日本檢察院也決定,要對這個事故進行起訴——檢察院以業務過失致人死傷罪,起訴當年負責管理核電廠的東電3個高管。

 

 

福島核災起因3高層早知防災未妥 被控業務過失殺人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東京第5檢查審查會認為,東電在事故發生前,就存在了防災不全的過失。2008年,該公司已接到日本當局的一份地震預測報告,督促它要為可能發生的強震做出必要措施。這份報告還預測若發生強震,核電廠周圍就可能出現最高15.7公尺的海嘯。東電對於防範海嘯問題,態度怠慢,未能採取適當政策,導致海嘯發生時,反應爐廠房發生氫氣爆炸,致13人受傷,更導致福島縣大熊町雙葉醫院44名住院患者死亡。

 

關於這次事故,「福島核電站原告團」等團體於2012年,控告政府和東電管理層等人。東京地方檢察廳2013年決定不起訴42名涉案者。原告團後來再次提訴,東京第5檢查審查會前年7月認為應起訴勝俁恆久等3人。不過由於福島核事故規模龐大,整理證據和論點需時,預計司法程序會十分長,首次公審可能也要到明年才可進行。檢方律師代表河合弘之指出,「這也是日本法庭首次對核電這個專業進行審判,律師界不得不掌握相關的知識,這將是日本史上難度最高的一場官司。」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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