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領月退還是任職薪水? 退休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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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行政院在27日通過了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部分修文修正案,未來退休教職人員將比照公務人員,若轉任到公庫支薪的法人事業任職的話,將停止其月退俸。對此,教育部表示,這條例實施之後將不溯及既往,但會給教職員三個月的時間緩衝,決定是要放棄月退還是任職薪水。

 

要領月退還是任職薪水? 退休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通過!
(圖/取自網路)▲示意圖

 

對此,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表示,這條例目前只適用在公立學校教職人員,私立學校要等到年金改革委員會討論出來之後,再看看要如何修改,隨後再由教育部下條文。另外,像是入監服刑與褫奪公權或是因案通緝期間也不得領取月退俸。

 

行政院長林全也表示,為了要讓軍職人員退伍再任公職、特定法人與事業機構時,與公教人員有一致的處理原則,以維護制度的公平性,將會請國防部針對退伍再任人員應停發月退俸與停止辦理優惠存款等相關規定,應儘速檢討,並完成修正事宜之後核報行政院。

 

要領月退還是任職薪水? 退休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通過!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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