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6年5月16日)

  • A
  • A+
  • A++
2017-05-1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6年5月16日)

(圖/翻攝自網路)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6年5月1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處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6年5月1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伍○○○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106會計年度第1季終了後45日內(106年5月15日前)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106年第1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就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詹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77

 

公告時間:2017-05-16
文章來源: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705160003&toolsflag=Y&dtable=News

 

【101傳媒/整理報導】

 

-------------------------------------------------------

文章內容若有侵權疑慮,請來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 本文評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