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查證過期肉品均報廢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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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查證過期肉品均報廢

(圖/取自網路)


新北市一名張小姐在全聯西盛店任職期間,發現店長會將已到期的肉類等生鮮食品,透過更換包裝重新上標籤的方式,將過期商品重新上架販售,導致客戶經常拿著發臭肉品回來更換,張小姐良心不安因此於上月離職,轉向新北市衛生局及議員爆料。


張小姐表示,店長除了將賣相尚可的商品重新包裝,無法重新上架的商品則做成試吃品,或要求員工付錢買下過期商品,每位員工約需花費5000員把過期商品買下。今天上午新北市議員陳文治及陳世榮痛批,全聯董事長林敏雄才痛批製造餿水油是不好示範,自己卻放任員工將過期品上架販售,要求衛生局嚴格稽查。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則說,今年九月初接獲檢舉後,已立即前往稽查,當場在冷凍庫查獲過期品銷毀,並依刑法「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對人體有害」罪嫌函送法辦,最重處五年徒刑。


全聯行銷部協理劉鴻徵表示,全聯絕對沒有針對商品報廢作為員工考核,全聯標準作業冷藏肉品保存期限三天,標準作業為過期當天八折下午後五折打烊後報廢,若有違反SOP流程將懲處及加強管理。他說,分店狀況仍在調查,目前了解店長沒有這樣要求,由於不了解影片內容不知該如何說明,強調並非全聯的作法,應該是單店的行為。但他卻質疑為何會有這樣錄影。

 

經查證確認沒有銷售報廢生鮮商品,疑似是該離職員工因被調動職務後,心生不滿而爆料。全聯福利中心表示,報廢生鮮商品有一定的流程,像是最後一天上午會以8折、下午以5折促銷,沒賣完就會報廢。而目前針對該店的報廢表調查,並未發現有報廢商品更換標籤重上架狀況。

 

至於該店遭控訴商品報廢影響考核,全聯福利中心回應,公司內部並未有報廢商品就懲處的規定,且進一步詢問該店店員均說未有類似狀況,店經理也未指示他們這麼做。此外,調查時發現該爆料的前員工,原為生鮮部門任職,但因沒有遵守標準作業流程,所以店經理將其調到收銀台,就在9月5日後離職,之後便傳出此次新聞事件,懷疑因心生不滿才爆料,並強調經查有不實指控,將有進一步動作捍衛商譽。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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