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淡如遭涉代言不實詐欺案 事證不足獲判不起訴

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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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淡如遭涉代言不實詐欺案 事證不足獲判不起訴

(圖/取自網路)


1名男子再進行老花手術後,認為症狀沒有獲得改善,認為眼科廣告不實,控告眼科負責人、醫師及廣告代言人吳淡如,提起詐欺及業務過失傷害告訴,但日前調查結果顯示證據不足,將不對上述被告進行起訴。


知名作家、節目主持人吳淡如代言老花手術惹禍上身,大學眼科診所一起老花近視雷射手術的廣告,內容以吳淡如自身經驗,表示在大學眼科做手術後,狀況良好,眼睛問題全獲得解決,而廣告中還表示,包括老花、散光、近視或遠視,藉由手術都能獲的調整。孫姓男子在看了廣告後,到大學眼鏡忠孝店做手術,但術後卻發現老花情形沒有改善,並對吳淡如以及大學眼科負責人侯宗昀、醫師葉威毅提起詐欺及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50多歲的孫姓男子表示,他備受白內障還有老花所苦,在看了廣告後大受心動,在去年初於大學眼科忠孝店就診,並在醫生的建議下,做了屈光手術矯正眼睛症狀,但術後結果卻不如預期。孫男表示,白內障的問題在手術後,確實獲得改善,但老花的症狀不但沒有改善,反而造成視差變大的問題,他為此前往台大醫院就診,診斷後顯示老花加深問題是屈光手術造成。

 

吳淡如遭涉代言不實詐欺案 事證不足獲判不起訴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孫男在台大診斷後,認為此廣告有不實的問題,懷疑吳淡如並非如廣告所顯示的在忠孝店做手術,但卻仍替大學眼科做廣告,以代言不實為由,提出詐欺告訴,針對忠孝店店長侯宗昀及醫師葉威毅,孫男在提出詐欺告訴外,還加告業務過失傷害。


此案在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吳淡如不如孫男所指的代言不實的問題,雖他確實不是在大學眼科忠孝店做手術,但仍是在大學眼科其他分店進行。而地檢署也提出,從病歷資料可看出,孫男術後視力狀況明顯比起術前狀態有所提升,且因手術前,孫男已有簽署同意書,表示已對手術的風險自行評估,並同意手術的進行。因此台北地檢署,以事證不足為由,將3人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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