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攜帶超額現鈔或菸品應詳實申報 以免受罰

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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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攜帶超額現鈔或菸品應詳實申報 以免受罰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基隆關近期查獲多起郵輪旅客攜帶超額現鈔及超量菸品入境案件,遭沒入現鈔或併處以罰鍰。該關提醒旅客,出入境攜帶菸品超過免稅額(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或攜帶總價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的鑽石、寶石或白金等,或超過一定面額或價值現鈔、有價證券等(新臺幣現鈔10萬元,人民幣現鈔2萬元,外幣、港幣、澳門幣現鈔1萬美元,有價證券1萬美元,黃金2萬美元),都應向海關詳實申報,以免受罰。
 
洗錢防制法新制自本(106)年6月28日施行後,基隆關於8月3日首次查獲郵輪旅客入境攜帶新臺幣20萬元現鈔未申報,該名旅客遭沒入超額部分新臺幣10萬元。據該關統計,自新法施行後截至8月28日止,2個月內申報件數達28件、申報金額約計新臺幣6,900萬餘元;與本年1月1日起至新制施行前,半年內申報件數33件、申報金額新臺幣1,700萬餘元相較,申報比例明顯增加。另菸稅於本年6月12日調漲後,旋即於7月21日查獲最大宗郵輪旅客攜帶110條洋菸入境未申報案件,短短2個月期間,該關查獲超量攜帶菸品之補稅及罰鍰金額已達新臺幣110萬餘元,與菸稅調漲前補稅及罰鍰金額為新臺幣68萬餘元相較,亦有明顯增加趨勢;為維護國民健康,該關將持續加強查緝,呼籲旅客應遵守規定,勿心存僥倖。
 
基隆關為加強服務旅客,已於各通關場所明顯處增設電子跑馬燈及海報提醒,若民眾對通關申報仍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現場服務關員或電洽稽查組行李檢查股,電話:02-24202951分機1113、1115、1116及1141。

 


公告時間:2017-09-06
文章來源:http://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24&pid=7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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