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酒吧不給薪 還嗆「拒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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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7

創業酒吧不給薪 還嗆「拒魯蛇」
(圖/取自網路)
 

有網友在PTT八卦板控訴,朋友的弟弟到「Venture Lab創業酒吧」打工4天,就被告知不適任不用再來上班,未給薪水。甚至還有一天是颱風天加班,朋友們上該酒吧臉書留言質問「為什麼你們試用期沒發薪水?」,未料業者竟回「拒絕魯蛇加入」,讓網友氣炸發文控訴。

網友在PTT貼文說,「我朋友的弟弟這裡打工上班四天,被告知不適合請他離職,但是這四天完全沒有薪水!」在業者書留言後,業者竟回嗆「很合理,因為這是一家慣老闆開的店,而且我們拒絕魯蛇加入。」直接封鎖相關留言,此舉惹怒網友。


北市勞動局科長葉建能表示,未接獲有關該店的相關申訴,但他強調,就算是試用期仍需要支付基本工資,按照規定月薪為20008元、時薪為120元,若未支付違反《勞基法》22條薪資未全額給付,可處2到30萬元罰鍰,勞動局表示,在接獲訊息後,會擇日到店裡進行稽查。

 

 

 

創業酒吧不給薪 還嗆「拒魯蛇」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Venture Lab.創業酒吧今晨在其臉書頁發聲明回應,對發言不當致歉,並稱該員工到職前,已與其明確協議首月是來學習技術,可以針對他的方便安排班表與時間,並會補貼交通費與餐費;該員工同意後上班四天後突然表明要離職,該公司詢問意願後同意以該員工自行提出的方式(時薪120元新台幣),雙方並同意由該公司交付另一位員工之後轉交給該離職員工。


Venture Lab.創業酒吧在臉書聲明道歉如下:

1.公司立場
有關本日我們發言不恰當在此鄭重致歉,爾後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

 

2.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做?
創業酒吧不是酒吧,我們盈利來自於場地租借;我們希望選擇有強烈企圖心的年輕人加入團隊,所以吧台必須學習其他工作;過去加入團隊的人畢業後都到更好的地方就職,這就是我們的目的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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