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意外死?保險常見問題糾紛

  • A
  • A+
  • A++
2015-11-03

病死?意外死?保險常見問題糾紛
(圖/取自網路)
 

名34歲的劉姓裝潢工人投保意外險13年,因於103年11月間在公地彩空墜樓,胸部撞到電扇馬達後,不幸休克身亡。原本以為領到保險理賠金後,家屬生活上至少暫時無虞,結果保險公司卻認為,該名工人是「病死」的,拒絕理賠。

 

34歲的死者雖經濟拮据,也曾想中斷一個月給付2300多元保費的意外險,但想到若哪天自己發生意外,老邁雙親無人照顧,便咬著牙繼續苦撐繳保費。不料,劉姓工人去年因意外墜樓撞擊頭部逝世,保險公司卻認為死因是「肥大性心肌症」而拒絕理賠,使得劉姓工人家屬怒告三商美邦人壽。

 

病死?意外死?保險常見問題糾紛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家屬持著檢方相驗證明書怒告保險公司,上頭清楚記載死亡方式是「意外死」,因「致死性胸部鈍擊」造成「心因性休克」,另提及「搬物時跌倒撞擊及肥大性心肌症」。最後台中地院判決保險公司敗訴,須理賠家屬200萬元。

 

專家提醒,印滿密密麻麻文字的投保文件,其中的健康告知欄目,是許多投保人最易忽略的「陷阱」,尤其在意外險理賠糾紛中,常見保險業者鎖定「事故原因」,努力朝原因是疾病發作、故意導致死傷,欲拗成「非屬意外」;因此,一旦投保人嫌麻煩草率填寫或勾選,遇事故欲請求理賠時,會成業者解約拒賠的法寶,故應詳實填寫。律師林國忠提醒,投保時務必詳填病史,且看清楚契約內容,以免欲理賠時吃虧。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 本文評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