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抽驗大賣場便當,居然超過一半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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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台中被國人譽為美食之都,但是,現代人懶,工作回家累了就打開冰箱將微波食品拿出來微波當晚餐吃。近日台中市衛生局就針對生鮮市場與大賣場,抽驗32件炒米粉、炒飯、炒麵、雞腿飯、排骨飯等便當,初步查驗竟有18件大腸桿菌過高不合格,衛生局已經輔導改善。

 

 

台中抽驗大賣場便當,居然超過一半不合格!

(圖/取自網路)

 

 

這次抽驗的32件各式熱食中,4月1日至6日逐漸收到初驗結果報告,有18件與規定標準不符,初驗不合格率接近六成;衛生局立即命業者限期改善並於4月7日或8日派員輔導製程衛生、環境衛生後,於4月11日到13之間再次抽驗,複驗結果4月26日出爐,結果顯示16件複驗均合格,另2件業者表示已自主停產待、評估產品安全後再進行製作、販售。

 

 

本次抽驗的熟食便當係檢驗「一般食品衛生標準:大腸桿菌群<1000(MPN/g);大腸桿菌:陰性(MPN/g)」,複驗結果16件已符合衛生標準;另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泰安營業所自製的「國道便當(瓜仔肉飯)」及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復興分公司自製的「日式便當-魷魚」兩款便當已停售,據業者表示公司內部先評估產品安全性後再決定是否還要產製販售。

 

台中抽驗大賣場便當,居然超過一半不合格!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衛生局指出,天氣越來越熱,食物保鮮變得不容易,衛生局將不定期稽查抽驗,維護民眾用餐安全。衛生局表示,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是監測食品品質及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若是食品衛生菌如超出衛生標準,雖然不至於致病,卻顯示該產品之衛生狀態不佳,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受污染,食物若放常溫過久或保存不當也可能滋生大量細菌繁殖,或因作業人員的個人衛生習慣不良所造成;這些因素,業者產製食品必須加以留意。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者若違反食安法第17條中央衛生標準之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若還不改,則可以處新臺幣三萬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要落實衛生自主管理,販售時應依不同食品樣態提供適度儲放,亦妥善控制販售量,勿因大量製作屯積販售而影響食物新鮮與衛生。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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