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網路)
民眾最關心的勞基法最新版本出爐!修法內容著重強制周休二日,包括增加每七天應有兩天休假,一天例休、一天休息日,國定假日則由內政部一致規範,也表示七天國定假日將消失。更增訂休息日若加班薪水應加倍發幾,最新修正案訂於2017年1月1日實施,若修法順利,勞工周休二日的權力將在明年獲重視。
為了避免輪班勞工過勞,修正案也增訂即使實施雙周、八周變形工時,每七天需強制休一天,希望改善先前出現10天、12天才休一天假不合理的情況。為使修改結果讓勞資雙方滿意,勞動部邀請兩方討論,官員表示,對於何時實施修正案,雙方都表示「愈快愈好」。官員表示,明年元旦是預定時程,但何時生效仍要看修法進度。
勞動部7日與工商總會、工商協進會、全國性勞工工會等團體進行討論,官員表示,周休二日是勞資雙方的共識,但勞方希望七天休兩天是「例假日」,並非「一例假一休息」,而資方則希望休假保留彈性,採「一例一休」。休假日加班費將提高為加倍,勞方表示調高期望,資方澤梧表示反對意見。
(圖/取自網路)
勞動部長郭芳煜先前曾在立院提及,勞基法周休二日修法版本將於中旬完成送至行政院審查。7日曝光修法版本,明訂勞工每七天休兩天,一天為例假,一天為休息日。而勞工若遇加班,加班費用依前二小時加給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加給三分之二,修正案明定雇主要求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時,每小時工資應加倍發給。
配合周休二日的實行,修法版本內明定若勞資同意雇主可實施雙周變形工,兩周內正常工時加以分配,但每天工作時數十小時為上限,每周正常工時48小時為上限,另四周變形工時、八周變形工時,每四周及八周休假日也都跟著增加。
勞工關心的國定假日,將由勞動部管理的原勞工放假日交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除了勞動節外,紀念日、節日由中央主管機關,亦即內政部規定。如此一來,目前公務員沒有放假、只有勞工放假的七天國定假日,未來勞工也都不能放了。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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