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網路)
立法院三讀日前通過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正案,並定於明年1月1日實施,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也正式取消,本週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就是勞工最後一個「7天假」,不過適逢周日,補休該怎麼安排?
勞基法修正案明年上路,未來全國的國定假日將統一,今年12月25日的行憲紀念日將是最後一次放假日了,恰好遇上星期天,勞動部說,有些公司行號將補休日排在12月26日周一,或12月23日周五,這樣一來,就可形成3天連續假期。
勞動部表示,企業和勞工可自行協商補休日,如不少企業擬在12月26日周一補休,即可連休三天,也就是聖誕節有三天連假。不過,也不一定要在12月26日補休,勞資協商哪一日補休即可,但老闆若要請勞工在12月25日出勤,則需要給勞工加班費或經勞工同意在日後擇日補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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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違法,不讓勞工補休亦不加倍發給工資,依法可處2萬至30萬元罰鍰。要注意的是,新法實施後,罰款上限將提高到100萬元,並得依照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最高金額的二分之一。
此外,在勞基法修正案通過之前,有些企業已先行排定這「7天假」,但後來又依照新法規定而取消,勞動部呼籲,員工是公司的重要夥伴,也是公司競爭力來源,原本勞動條件優於法令之事業單位,期能繼續秉持照顧員工之精神,不因法令修正而降低原有勞動條件,以強化勞資關係、共創勞資雙贏。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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