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食品及相關產品邊境查驗統計

  • A
  • A+
  • A++
2017-04-12

105年度食品及相關產品邊境查驗統計

(圖/翻攝自網路)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公布105年邊境通關查驗共計67萬5,018批食品及相關產品,抽樣檢驗52,725批,其中檢驗不符合規定共915批,佔抽樣檢驗批數之1.74%(詳如表一),主要不符合之產品類別為農產品類(生鮮冷藏冷凍蔬菜及水果、香辛料、藥食兩用食品)及食品器具(詳如表二),後續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辦理。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輸入經衛生福利部公告的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應向食藥署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又依第52條,輸入產品經通關查驗不符合規定,除管制輸入外,並得公布商號、地址、商品名稱及違法情節。
針對邊境通關查驗不符合的食品,均應依規定辦理退運或銷毀,同時,食藥署會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提高產品的抽驗機率,最高可提高至100%抽驗;並同時責令食品業者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表一、105年輸入食品報驗情形

105年度食品及相關產品邊境查驗統計 | 文章內置圖片

表二、105年常見不符合產品前五大類別及其不符合項目

105年度食品及相關產品邊境查驗統計 | 文章內置圖片

 

公告時間:2017-04-12
文章來源: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22016&chk=c1b0f38f-3047-4311-9ae1-10a05058e169#.WO3AA_mGPX4

 

【101傳媒/整理報導】

 

-------------------------------------------------------

文章內容若有侵權疑慮,請來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 本文評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