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3國道5號遊覽車事故策進作為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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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4

0213國道5號遊覽車事故策進作為辦理情形

(圖/翻攝自網路)

 

        自0213國道5號遊覽車事故發生後,交通部已積極從制度面確實檢討提升,並自「掌控問題產品」、「修法及汰劣」、「完善產業結構」等面向切入產業問題核心,與提出相關策進作為,各項措施均積極辦理中,重點辦理情形如下:
一、強力聯合稽查
        觀光局、公路總局自2月16日起會同勞動主管機關辦理「旅行社及遊覽車客運業聯合稽查專案計畫」,針對旅行業部分,觀光局已配合共同檢查75家旅行社辦公處所,截至目前有3家旅行社疑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情事,倘經該局調查確認,即依法處罰。另針對遊覽車業者部分,公路總局至4月13日止共配合出勤稽查81家遊覽車客運業者,違反公路法業者共20家並舉發32件。
二、高齡車輛召回改善
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95年以前遊覽車5,175輛已完成召回臨檢,辦理繳、註銷、報停及報廢共計375輛,檢驗合格4,782輛。其中初檢不合格計有305輛,均於7日內覆驗合格。
三、加強對評鑑成績不佳之遊覽車客運業者查核
對於評鑑列為丙、丁等之遊覽車業者,已就其應改善事項,依公路法第47條規定,分別督導業者於2個月(丙等)及2週內(丁等)完成改善,改善無效者停止部分營業,停止部分營業仍未改善者,廢止執照。目前丙等業者共51家已全部查核完畢,其中30家合格,21家不合格,不合格者皆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並已完成。丁等業者共21家已全部查核完畢,其中15家不合格者由公路總局要求限期改善後,尚有7家未完成改善,已依公路法第47條規定予以停止部分營業處分。
        交通部為落實強化遊覽車安全管理,已邀集具運輸、車輛、觀光領域專長之學者專家組成「遊覽車安全策進作為專家學者諮詢小組」,並於4月7日召開第1次諮詢小組會議,未來會議將每月固定召開,請諮詢小組協助行政部門檢視產業結構,提供遊覽車及旅遊安全改善策進作為之諮詢,作為行政部門管理制度後續檢討之參據。
        交通部再次呼籲,民眾如有租用遊覽車及參加旅遊行程,應選擇合格的旅行社及合法的旅遊車輛,並建議至監理服務網查詢遊覽車業者、駕駛及車輛資訊,透過篩選優質遊覽業者,提升旅遊品質與安全權益。

 

公告時間:2017-04-14
文章來源: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id=14&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704140002&toolsflag=Y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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