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海上發現大體 海巡協處載運返港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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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海上發現大體 海巡協處載運返港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海巡署)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八(澎湖)海巡隊於106年11月7日08時05分接獲第十三巡防區通報:「南0號漁船」在澎湖東吉西北1.5浬處域發現一具大體,請該隊派艇協助處理。 該隊立即通報線上巡防艇前往協助處理,抵達現場海域與「南」船會合後,立即施放小艇打撈,並將該具大體打撈上艇,隨後進馬公港報請檢察官辦理相驗事宜。

 

海巡隊表示,澎湖四面環海,如在海上作業發生狀況或突發事件時,可撥打本署「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本隊報案專線06-9215221,海巡署及相關單位將立即展開救援任務,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公告時間:2017-11-7
文章來源:https://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124101&ctNode=650&mp=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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