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聯名函 紡織工會盼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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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一例一休的問題持續延燒,許多條例的配套措施尚未完善,至今存在許多質疑和批評的聲浪,昨日16家同業公會直接對政府發出聯名函,請政府修正。

 

發起聯名函 紡織工會盼修法

(圖/翻自網路)

 

16家公會業者主要是絲織和紡紗方面,包括毛紡織、織布、絲綢印染、棉布印染、針織、製衣、毛衣編織、毛巾、織襪、手套、帽子輸出業、手提包輸出業及不織布等。

 

繼昨日發出聯名函後,今日紡拓會董事長詹正田、絲織公會理事長戴宏怡、織布公會理事長雲有財、人纖公會理事長侯博明等各公會代表現身立法院,說出他們的訴求。

 

發起聯名函 紡織工會盼修法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為詹正田/翻自網路)

 

絲織公會祕書長葉乙昌指出第二十四條應該修改的原因,「休息日加班計時強制規定4、8、12小時」,這使得雇主若能不安排加班就會盡量不排班,於是勞工減少許多加班次數,連帶使得薪水下降,希望政府可以改成讓雇主與勞工自行協商,彈性加班,且加班費也由雙方共同決議,這樣一來,勞工可以賺加班費,雇主也能衡量成本調整薪水,較接近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另外第三十二條「工作延長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也應該放寬限制,許多國家都是彈性工時,讓勞工與資方自己決定工作時間。

 

紡織業界還建議改掉第三十四條「交換班時間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人力調度應由各企業依照不同情況與需求來進行,而且淡季旺季對人力的需求也有很大差異,所以改成8小時,且工時可以季、半年、一年自行彈性計算。

 

葉乙昌強調,政府應朝向「把彈性留給企業和員工,建立友善勞資協商機制,增進勞資一體的和諧空間」政府應該聽進各方反彈的心聲。

 

 

資訊來源:紡織業 促修勞基法部分條款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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