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截至6月15日止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查緝成果

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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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截至6月15日止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查緝成果

(圖/翻攝自網路)

 

財政部國庫署今日公布本(106)年截至6月15日止查獲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計1,679件(其中私劣菸酒1,102件、私劣菸酒以外案件577件),違法菸類528萬1,553包、酒類66萬7,843公升,總市價新臺幣(下同)約3.2億元,與去(105)年同期比較,菸類增加94萬5,602包,增加21.81%,酒類增加50萬4,771公升,增加309.54%。


新菸品稅制已自本年6月12日施行,因應菸稅調漲提高菸品走私誘因,為精進防杜措施,財政部已於105年10月20日函頒「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復於本年4月28日邀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關務署、賦稅署及地方政府等檢討修正,並由財政部國庫署統合各查緝機關落實執行,以有效打擊不法,遏阻菸品走私;經各查緝機關積極協力執行並發揮團隊合作精神,展開全方位之查緝,該方案執行至本年6月15日止,已查獲私菸約708萬包,已具成效。近日財政部臺中關又查獲自越南進口2只40呎貨櫃違法夾藏菸絲1萬8,675公斤,據臺中關估算約可產製146萬餘包菸品。


財政部國庫署重申,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2項及第46條第1項規定,輸入私菸、私酒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販賣、運輸、轉讓或貯放私菸、私酒者,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可達600萬元,不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


財政部國庫署亦呼籲國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售價顯不合理之菸酒品,以免危害身體健康;發現違法菸酒,可撥打全國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提出檢舉,如經查獲私劣菸酒,檢舉人獎勵金以罰金罰鍰及沒收沒入物變價款金額20%計算,每案最高額可達480萬元獎金,希望透過全民共同合作,打擊不法,以維護大眾權益。

 

公告時間:2017-06-22
文章來源:http://www.nta.gov.tw/web/AnnNews/uptAnnNews.aspx?c0=238&p0=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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